飛買家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退貨/退款/換貨政策
- 宅配商品享七天鑑賞期
-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得於收受或接受商品、服務後七天內享有鑑賞期的權益。
- 鑑賞期僅得提供您合理檢查商品有無外觀上明顯瑕疵或數量短缺,不開放商品試用,商品如經拆封使用後,除非商品本身有重大明顯之瑕疵或故障,恕難接受商品退貨。
- 如您欲行使消費者鑑賞期權益,請將收受之商品完整的退回本公司,本公司將在確認商品狀況後酌收作業手續費(交易金額之5%)及寄出之運費,並自刷退金額中扣除。
※商品退貨須以可簽收、有紀錄之寄送方式寄回本公司地址(例如郵政掛號、宅配等)。
請注意,若商品遺失而未送達本公司,您將不能退貨及退款。
- 特殊商品(例如eSim卡)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,「不適用」7日鑑賞期退/換貨準則。
- 請確認您的手機型號是否可以使用eSim卡,以及使用地區電信訊號頻段,如因手機相容性導致卡片無法使用,本公司恕難退款。
- 由於eSim卡為「數位產品」,一經售出即無法收回而視為已消耗品,您將不得取消訂單。請您務必在QRCODE有效期限內安裝並激活eSim卡,避免失效導致無法使用。
- eSim卡寄送前,如您欲更換購買之品項,請您重新下單商品再取消先前成立之訂單。
您取消之訂單,本公司酌收處理費100元後,其餘費用協助辦理退款。
- 您收到的商品有明顯瑕疵或數量短缺、包裝破損等情形,請盡速與本公司客服聯繫。
※提醒您,如本公司檢查確認後並無瑕疵,您需負擔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。
本公司檢查確認後,如為商品瑕疵,將盡速為您更換新品,或協助您辦理退款服務。
- 商品 未取件 / 拒收 / 退貨
1. 您若於宅配到貨時未取件或拒絕收件,商品將自動退回本公司,訂單視為取消,本公司將酌收未取件服務費新台幣200元及相關運費,其餘費用協助辦理退款。
2. 您若未於預定出國當天至機場櫃台取件,本公司將通知您於期限內前來領取。
-期限內,如您取消訂單,本公司將酌收服務費新台幣200元;
-如您於期限經過後仍未取件或未回覆,您不得取消訂單、本公司亦不予退款,您仍得於卡片 使用效期內取件,但本公司將酌收保管費;如已超過效期,本公司將自行處理已過期卡片。
3. 如商品為WIFI機,未於取件日依約取件者,每台酌收服務費新台幣299元之租金(2台收取新台幣399元、3台收取新台幣499元,依此類推,最高收取新台幣599元,不限台數),其餘費用協助辦理退款;取件日隔日之後或原訂單回國日後始通知取消訂單,將不可取消訂單且本公司恕難退款。
- 若您抵達目的地無法使用,請即時聯繫我們,恕不接受未聯絡直接回國要求退費。
- 退款金額以消費金額為上限,請勿以影響行程、工作、精神賠償等要求其他額外補償。
客服專線:+886-2-77260089
客服傳真:+886-2-7726-5008
客服時間:平日 09:00-18:00
客服信箱:service@traveltobuy.com
為維護您的交易,本平台使用第三方金流進行收款,故申請退款日至到帳日將會有工作天產生。
信用卡刷退之實際到帳日將依照顧客當時支付之發卡行為準。